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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云浮市将于2026年1月1日分批启动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和4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一、家电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活动启动时间及领券方式:2026年1月1日起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云闪付小程序及微信小程序开放领取。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活动启动时间及领券方式:2026年1月1日起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云闪付小程序及微信小程序开放领取。
三、汽车报废更新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活动方式:采取领取资格券的方式进行申请。近期将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云闪付小程序陆续开放领取资格,先领资格后申请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未领取资格券的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申请:补贴申请端口将于近期开放,敬请关注。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在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四、汽车置换更新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
活动方式:采取领取资格券的方式进行申请,先领资格券核销后申请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未领取资格券的申请不予受理。
补贴申请:补贴申请端口将于近期开放,敬请关注。端口开放后,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云闪付和广东粤焕新微信小程序,在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五、活动资金
活动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动结束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消费补贴以服务平台记录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超出的补贴申请不予审核和发放。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如活动方案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后续更多活动安排请持续关注云浮商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