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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的工作部署,更大力度促消费,抢抓“全运会+新春消费季”有利时机,我市定于2025年11月至明年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电子产品和不锈钢餐厨具制品等优品进行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底。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间和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均须在各活动实施期限内。
二、活动资金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进行总额控制,根据补贴申请审核情况分批次发放,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动结束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消费补贴以第三方平台记录的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超出的补贴申请不予审核和发放。
三、活动内容
按照全省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活动,发放消费券补贴,本活动不限制消费者户籍地,不限制商品收货地。活动具体如下:
(一)汽车优品消费券活动
1.实施时间:第一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
2.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云浮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照购买新车价格的不同,分两档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购车价格为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新车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必须在活动实施期限内才能发放补贴。
3.消费(资格)券发放及使用规则:每周二、周五早上10时发券,消费券3天内有效,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2次,超过次数不予补发。
4.具体操作流程: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汽车消费资格券,进行补贴资格核验后,完成购买新车和新车注册登记手续,通过领券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市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对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车辆交易发票及车辆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购车消费补贴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5.上传申请补贴资料清单:申请购车补贴应在2026年3月20日前登录领券平台进行资料上传,否则视为放弃补贴。资料清单如下(共7项):
①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
②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卡面照片(一类卡,接收补贴用);
③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有效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④所购新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申报新能源的副页须有“新能源”标注);
⑤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⑥申请燃油车的还需提交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证明。
⑦支付购买凭证(POS机小票)。
6.其他事项:
①在活动期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购新补贴,补贴发放前,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②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③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不限。申请补贴车辆的购车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3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④消费者在领用汽车购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等政府发放的其他补贴。
⑤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资格。如省对汽车购新补贴活动有其他要求,按省要求执行。
(二)家电、电子优品消费券活动
1.实施时间:第一阶段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28日
2.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和电子产品给予补贴。
(1)8类家电购新补贴:对电视机、冰箱、空调(含取暖器)、电脑(含显示器)、洗衣机、扫地机器人、家用灶具(含吸油烟机)、热水器等8类家电产品进行补贴。其中,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的产品品类,要求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2)5类电子产品购新补贴: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耳机、无人机等5类电子产品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3.消费(资格)券发放及使用规则:每周二、周五早上10时发券,消费券3天内有效,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2次,超过次数不予补发。
4.具体操作流程: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相关品类的消费券,通过补贴资格核验,在参与活动商家的线下门店或电商平台购买指定类目的产品,核销消费券后,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销售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后按要求将全套补贴申请材料上传至粤焕新审核平台且经审核无误的,活动平台将补贴发放至垫付企业。
5.其他事项: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消费者在领用家电和电子优品消费券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促消费资金。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资格。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三)云浮特色优品消费券活动
1.实施时间:以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公告时间为准。
2.补贴范围和标准:结合我市产业和消费市场实际,对个人消费者确定购买不锈钢餐厨具制品中的压力锅(含高压锅)、汤锅(含蒸锅、奶锅)、炒锅(含铁锅、平底锅)、保温杯(含养生杯、泡茶壶)4类特色优品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3.消费(资格)券发放及使用规则:每周二、周五早上10时发券,消费券3天内有效,逾期失效后可重新申领,最多2次,超过次数不予补发。
4.具体操作流程:个人消费者领取云浮特色优品消费券,进行资格核验,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指定类目的产品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销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活动平台将补贴发放至垫付企业。
四、活动商家名单
有关活动商家名单可登录云闪付APP“广东优品购”(定位云浮)活动页面查看。
特此公告。
云浮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