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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分配计划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4月9日
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东路120号云浮市商务局
电子邮箱:yfswsc@163.com
附件:云浮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分配表
云浮市商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