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年定期编制并发布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系统呈现大气、水、自然生态、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评估结果及年度变化情况。全面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二是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除规定不适宜公开的事项外,通过局公众网站、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解读材料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办结7件(含申请人撤销申请1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办结件中属于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件,占14.29%;不公开1件,占14.29%;因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未制作或获取等原因无法提供3件,占42.85%;其他处理2件,占28.57%。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宗,经审理维持答复结果;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栏目信息按时维护更新到位。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强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强化互动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规范,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工作动态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公众网站主阵地作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局公众网站栏目进行优化,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环境执法等重点环境信息,全年通过局公众网站公开信息共756条。二是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积极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互动性。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共736条,在官方微博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共236条。三是积极发挥新闻发布作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成功举办4场专题新闻发布活动,深入解读政策,系统宣传典型案例与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工作公众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拓宽监督反馈渠道。在局公众网站公布信访投诉、业务咨询平台以及24小时便民投诉热线号码,设立反馈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依托政务热线、互动平台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年内办理群众留言共13条,受理群众生态环境投诉共1485宗,办理率100%,不断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强化日常监测维护。加强对已发布信息的日常巡查,及时清理失效、过期信息,规范调整门户网站栏目,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定期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全年未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复杂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效率有待提高、对历史信息的倒查还不够全面系统等。下一步,我局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一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二是动态扩展重点领域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覆盖面、提高透明度;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发布前审核与校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三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建立健全对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