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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0071759039/2025-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2-09
名称: 2024年11月云浮市城区空气质量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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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云浮市城区空气质量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据云浮市环境监测站统计,2024年11月份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优良天数为30天,轻度污染天数为0天,中度污染天数为0天,(监测有效天数为3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云浮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6.7%上升为100%,上升了13.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状况变好;与上月相比,云浮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6.8%上升为100%,上升了3.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状况变好。

2024年11月污染物的具体指标情况如下:二氧化硫月均值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月均值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2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一氧化碳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