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府办〔2018〕12号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更有力的举措把我市“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道至简的智慧,坚定不移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改革的新突破、新成效,为群众和企业带来更多新红利和提升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实施的依据和理由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府函〔2017〕93号)。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简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保障社会投资项目的综合验收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三、实施的对象和影响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将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独立实施各类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联合验收模式。让群众少跑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下一步深入推进的措施
逐步推进联合验收信息化管理,建立并使用管理平台系统,通过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自动生成联合验收电子档案,推送至各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企业保存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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