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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时间:2019-02-12 10:22
  •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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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3号 )
 

《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云浮市城市蓝线管制实施办法》于2012725经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协调城市建设开发,防范水环境污染以及水域面积的减少,原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市规编委”)委托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在《云浮市城市蓝线管制实施办法》基础上,起草了《云浮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基本框架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及依据;指出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对城市蓝线名词作了解释;明确了各职责部门的分工。第二章城市蓝线划定,明确了蓝线的划定原则、划定方式、划定内容,以及调整蓝线的审批程序。第三章城市蓝线管理,明确了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活动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措施。第四章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的对象及行为,明确了违反《办法》相应的处罚措施。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该《办法》的施行日期、有效期。

  三、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通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组织听证、委党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原市规编委对《办法》进行了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送审稿按程序报批。

  四、重要问题说明

(一)城市蓝线的定义。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二)适用范围。云浮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其他镇区的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蓝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城市蓝线的划定。编制各层级城乡规划时应当划定城市蓝线,并按照保护优先原则,综合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明确相关内容,确保城市蓝线与各类规划相互协调。

(四)城市蓝线的管理。城市水体整治、修建控制引导水体流向的保护堤岸等各类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蓝线要求和有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并按法定程序在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五)禁止建设行为。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以及擅自填埋、占用、改变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防护安全、破坏地形地貌的爆破、采石、取土、挖沙等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五、实施意义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协调了城市建设开发,防范水环境污染和水域面积的减少,对创造云浮良好的人居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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