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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商务局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时间:2017-07-13 10:00
  • 来源:云浮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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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文件:云浮市商务局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明确为企业,不含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商协会。

(二)项目要求

具体到各县(市、区)进出口额要求有所不同。对云城区、罗定市和新兴县今年1-6月开展旅游购物出口或市场采购出口的进出口企业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郁南县今年1-6月开展旅游购物出口或市场采购出口的进出口企业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云安区今年1-6月组织异地企业产品进口回归本地进口1000万美元以上。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300万元已经专家评审合理切块预安排给了各县(市、区)政府,企业项目获得通过后,将由县级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该专项资金属于一次性扶持,获得其他资金的,不得重复补贴。

(四)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为: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审核→上报市政府审定。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填写《2017年云浮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申请表》,承诺近三年在商务、检验检疫、财务、出口退税、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专项资金资助,将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接受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申报资料一式五份。

(六)申报时间

为加快执行进度、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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