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
实施细则》的解读
1、问:为什么要出台《云浮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答: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地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和造福人民,云浮市档案局对《云浮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0月15日印发,云委办〔2007〕100号)(以下简称《细则》)进行重新修订。起草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通知》(粤档发〔2013〕15号)的修订原则和《广东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制(修)订本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应注意的问题》中的修订要求,结合云浮的实际,注重以人为本,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体系出发,对原收集档案范围进行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初稿送广东省档案局审批,广东省档案局已于2013年11月14日批复并提出修改意见。2013年4月,云浮市档案局按照省审批意见,同时参考省内各市和省外的做法来修改,修改《细则》注重文字注重表述清晰、规范。
2、问:《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指导思想和收集的方式?
答:关于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所收集的范围的档案,一是具有保存价值,从后人有用的角度和后人能系统研究角度做好收集范围。二是注重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档案、注重收集全面。
关于收集的名词。审阅对比省内各市和省外的收集范围,对收集的名词表述不清。接收范围是按照法律要求必须要上交的档案,是有关单位按照法定义务上交,档案馆的主体意识较强。征集范围是需要协商解决,是征求别人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收集,档案馆是耐心说服才能收集。
3、问:《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收集档案范围主要是什么?
答:一是依法接收。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云浮市(地级)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和临时性机构形成的档案,还接收以上机构的形成的应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接收各立档单位所任免所保管的已故干部、职工档案。接收已故的市级知名人士档案和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英雄、模范人物的人事档案。接收全市性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建设形成的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和重要新闻视频等重大档案资料等。
二是协商接收或代存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省属驻云浮各机关部门、各企业档案。代存本行政区内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家庭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本行政区内具有代表性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事业形成的档案。
三是征集。经协商同意,市档案馆以接受捐赠、代存、购买、交换、复制等形式征集各历史时期反映本行政区内历史文化记忆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4、问:《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有哪些新要求?
答:新的实施细则有下列特点:1、注重“三重一特”的接收。重大活动和事件、重要基建项目、重要人物和地方特色档案的收集。
2、注重声像档案的收集。电视台的新闻、报社的政务图片。
3、注重民生档案。已故干部档案和人事档案纳入收集范围。按照中国人喜欢寻根溯祖写宗族谱,喜欢问前三代的辉煌史的习惯,对现有档案纳入收集范围。
4、注重历史文化记忆。云浮的画家作家和重要文化名人的纳入范围。著名人物、社会知名人士及其他重要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5、注重口述历史档案资料。口述历史是一个新的课题,是后人研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补充资料。
6、注重系统性收集。各领域突出成就,名优特产品、工艺美术、名胜古迹、民俗风情、遗产保护纳入范围。
7、注重档案的双收集。收集纸质档案和数字化、电子文件的双收集。
8、注重信息化建设,强调灾害备份。各立档单位要开展档案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每年要把电子档案、数字化副本交市档案馆异地备份。
9、注重散存在国内外、省内外有关资料和其它机构内档案的收集。
5、问:《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档案移交的时限和要求?
答:凡列入市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年应当向市档案馆移交。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从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有效整合出发,可对重要特殊的档案要求提前进馆。
6、问:《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对档案信息化的要求?
市档案馆在接收各单位纸质档案的同时,接收内容相对应的电子档案、数字化副本等。各级档案馆(室)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国家灾害备份的要求,对档案开展电子文件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各单位每年要把电子档案、数字化副本交市档案馆异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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