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现公布云浮市商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商务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需咨询或了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请致电云浮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云东路120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8336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有序开展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0条,包括商务要闻112条、公告公示26条、政策法规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专题专栏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均能及时公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了有关信息收集、审核、公开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及监督的工作外。局每个科室指定1名年轻业务骨干同志,对本科室的工作动态信息进行整理,及时向办公室组建的“商务信息交流群”报送相关业务动态信息。二是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适时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健全《云浮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分工、方式、范围,答复和监督等各个工作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编制和修订《云浮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云浮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组织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三是在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审核机制”和“登记备案制”,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首先填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小组审查、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进行信息发布,并保留网站发布信息原始稿件,确保了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行精心设计,使信息发布更科学,内容更丰富,切实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做好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准确更新和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加强对网站日常的运行健康进行监测,及时将监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反馈上级,按指导意见完善整改。
(五)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指导,2022年未受到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批评通报,亦没有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网站(频道)及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的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六稳”“六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完善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
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推进商务政策、商务活动、安全生产、双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
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微信公众号、公共媒体等多渠道的应用,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