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员”,主动做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为我市确保疫情“零发”金字招牌,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贡献法治力量、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突出严防严守,打好“战疫”硬仗,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高质高效
一是早谋划闻令而动。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1月27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战“疫”命令,迅速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局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指引,全面进入实战状态,为我市保持“零发”疫情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二是早部署掌握主动。组织精干力量编印《云浮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指引》,组建法律服务专班,至今为我市出台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出具审查意见和建议80多条。同时成立市司法局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中心,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助力复工复学复产。三是早落实协作联动。重点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1月28日,我局启动一级疫情防控机制,与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密协作,迅速将刚从湖北省监狱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在高速入口采取隔离措施,得到了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成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安排党员干部分批到省际联合检疫站、到社区参与排查管控,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二)突出统筹协调,守好“法治”岗位,推动法治为党委政府保驾护航
一是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发展。顺利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第三次会议,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0年重点抓好的八件实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实现市县党政机关及部门全覆盖,全市205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完成“述法”工作,同时顺利完成法治广东考评各项工作,2019年度法治广东考评获得良好等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云浮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云浮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文件报备准确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出具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意见420件(次),完成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机构改革、证明事项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宣告废止118件。顺利完成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市、县两级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事务1637件,涉及标的约258亿元,如高效高质完成了市人民医院旧院资产划转市中医院的任务,有效地解决了历时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行政争议发生创历年新低。全市审核并向省司法厅申报执法证1616个,147个行政执法单位完成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三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我局以推广应用“两平台”为抓手,与市委政法委协同共建,依托市“微网格”社会治理平台,共同打造“网格员吹哨,执法队报到”的新执法模式,该模式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虎的充分肯定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我市“两平台”已于11月30日上线应用,成为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完成市级平台部署的地市。
(三)突出人民至上,践行“服务”为民,推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安全维稳服务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10人,信息化监控率94%。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加强司法所和看守所的衔接联动,全市在册安置帮教人员5819人,衔接率、接送率、核查率、回执率均100%。成立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7758件,调解成功率98.8%,有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案件的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全市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共报备114件。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发展。云浮仲裁委员会正式设立。全市建有44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25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下达的建设任务。推动新设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云浮考区,首次客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全市连续6年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5000多件(次)。全市实现法律援助处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站全覆盖,全市法律援助处做到“应援尽援”,案件援助率达100%,连续多年做到了零投诉,在去年6月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我市法律援助所涉的三项考核全部获评满分。三是法治宣传服务成效明显。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宣传,全年共编发信息专报、简报131期,微信726篇,多篇信息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办信息科采用,在省司法厅信息宣传通报全省排名第11位。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微信公众号有奖竞答活动吸引18.2万人参与,全市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1367场次,印制宣传挂图3000多张,赠送民法典4万多册。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全省欠发达地区率先全面建成。2020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圆满完成,市公安局等5个评议单位全部被评为优秀等次,已形成法治品牌。我市2018、2019年连续两年全省普法工作考评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一。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抓手、平台、力量略显不足;二是法治政府建需继续加强,“立改废释”任务依然繁重,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相对不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水平不高,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对司法所的满意度、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还需努力提高等。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我市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助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彰显云浮新担当、实现云浮大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政治为魂,将司法行政讲政治、重党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我市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坚持大局为上,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挥棒。精准对标我市坚持“向东向东再向东”的发展路径,聚力实施“4321”工程、打造融湾“六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市委“一统揽、两作用、三联系、四超前”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奋力以法律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法治保障发展。
(三)坚持落实为要,强化全周期依法治理推进平安云浮、法治云浮建设。围绕2021年政法工作“七个着力点”和司法行政工作“八个牢牢把握”,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抓落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抓手,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突破点,认真抓好重要领域立法立项、规范性审查以及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使法治成为云浮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坚持统筹为贵,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一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开展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瓶颈性问题,切实开展深调研,找准问题症结,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统筹推进法治云浮建设,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科学规划、提前谋划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五)坚持队建为重,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司法行政铁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努力锻造“四铁”“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铁军。扎实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聚焦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大力培育选树司法行政队伍中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立足新使命、新职责的建功立业热情,为推进云浮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