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和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云浮市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29日,召开云浮市2022年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初步评审会议,明确了2022年度市政府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要求,并布置了各相关单位和专家的具体考核工作任务。市质量强市办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等共1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云浮市2022年县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专家提出了评审工作要求,大家对相关考核工作的布置进行了交流。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论述及广东省、云浮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专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对各县(市、区)的质量工作考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这次质量工作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质量强市建设。各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专家一致认为,认真按照考核方案公平、公正开展考核评分工作,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会议提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做好质量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做好考核准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好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各项指标,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确定一名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沟通协作。二要落实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评分有理有据。考核评分办法是质量工作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础。三要公平公正,充分发挥考核效能。所有参加考核的单位和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公平、公正,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