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质量安全监管,3月16日至21日,云城区市场监管局马上行动,针对近日“3·15”曝光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头盔的问题,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本次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销售单位36家,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查验情况,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出厂合格证、标签标识及执行标准标注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等行为。同时要求商家销售电动自行车赠送的头盔也必须是合格正规产品。严厉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无执行标准产品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向销售单位宣贯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新国标的相关内容,告知新国标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新国标在原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础上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标准范围,对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结构方面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具备缓冲层,这将强制把没有缓冲层的劣质头盔退出市场,更好地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促进了商户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商家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源头管理、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