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在法规实施之前做好《办法》的科普宣贯,让各责任主体明确监测义务,加深对《办法》的认识和理解,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办了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全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共约80余人参加了现场宣贯培训。
培训由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授课,分别对《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主要特点及职责与义务、不良反应报告、不良反应分析评价、不良反应调查、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进行了培训,并指出:首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主动收集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分析评价,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切实落实好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最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培训结束前,还进行了课堂互动,在培训答疑环节参训人员积极提问,现场学习、互动氛围浓郁,反响强烈,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会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能力建设工作,积极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结合日常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要求,履行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职责与义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送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及水平。(化妆品安全监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