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引领工作,对于激发和鼓励全市经营者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行政指导力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选取辖区内具有强烈的商业秘密保护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传统老字号企业,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相应的保护措施采取培训会、派发宣传资料、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通过建立商业秘密保密保护示范企业加强示范领引工作,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经营者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措施,并发挥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保护力度,构建“经营者自主负责,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全方位保护工作格局。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到企业指导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车间指导商业秘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