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5300007175719H/2020-00087
云浮市民政局
2020-03-09
为困难群众撑起疫情防控期间的一片蓝天
2020-03-16

为困难群众撑起疫情防控期间的一片蓝天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收入减少,物价上涨等多重叠加因素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增多。非常时期,群众生活需要“非常守护”。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全面加强组织、简化程序、提高标准、加大救助、普及宣传等方式多措并举,扎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生活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市民政局迅速对标对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道彬同志为组长,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云浮市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28日起,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身沉一线,靠前指挥,分别到挂点的五个县(市、区)指导各地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统一工作部署,做细做实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压实镇(街道)及村(居)委的防控工作职责,落实逐级管理、分组包片的办法,由每名村(居)委会干部确定若干名困难群众作为联系对象,按照一“问”、二“查”、三“报告”、四“处置”的程序,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关爱和帮扶,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的身体状况和基本生活情况,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动态,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所需所想。此外,领导小组因应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不同时期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先后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致全市广大社会救助对象的一封信》、《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疫情防护用品经费发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当前,全市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3751人(城市234人,农村13517人),低保对象29569户共65020人(城市3809人,农村61211人),困境儿童1541人(其中孤儿76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76人),困难及重度残疾人共50575人,没有一人成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后腿,为保持我市保持零确诊守住了困难群众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二、兜牢底线,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一是简化程序,充分彰显“救急难”作用。迅速转发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及时予以临时救助。落实通过采取先行审批的方式,简化新申请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在程序上予以便利,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济就难的作用。二是提高标准,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2020年2月24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分别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0〕19号)和《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云民函〔2020〕20号)。全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按照新低保标准城镇785元/人/月,农村545元/人/月发放低保救助资金,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比上年增加80元、5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方面,按城镇特困人员125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872元/人/月发放,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发放标准分别比上年增加128元、88元。全面降低因疫情发生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加大救助,着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温暖

       一是积极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民政系统多措并举保障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且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着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政府关怀。结合春节慰问,全市共派出272个工作组,向全市低保对象发放慰问金及发放慰问合391.15万元(含慰问金365.52 万元);向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合211.79万元(含慰问金187.79万元),向347名低保边缘人员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合7.51万元(含慰问金4.64万元)。
       二是发挥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作用。2月25日,市发改局印发《关于继续启动联动机制发放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0号),我局迅速响应,组织各地民政局整理符合发放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人数,列明价格临时补贴救助保障清单。当前只待各地人民政府审批,全市全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均能享受2020年1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救助,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102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71元。
       三是发放疫情防护用品经费提升防护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疫情防护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20年2月26日下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疫情防护用品经费发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上述对象救助,发放约238.992万元经费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疫情防控能力。

       四是加大街面巡查确保应救尽救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更加注重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通过科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频次,拓宽巡查范围,特别注重对桥梁底、街头巷尾、广场边等位置的巡查,确保街面救助不留死角。各地救助管理机构严格遵循内强管理,外防输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机构内部消杀,落实人员隔离,实施救助“一测温”、“二询问”、“三隔离”的三部曲。对巡查期间发现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在落实体温监测的基础上,持续关注动向,根据天气变化和生活需求为其提供饮食、饮水、口罩和保暖物资。自1月23日至3月9日,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6人次,其中市救助站155人次,云安区2人次,罗定17人次,新兴11人次,郁南县17人次,暂未发现有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受助人员。

  

       四、普及宣传,有效提升困难群众防疫意识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我局充分发挥各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力量,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对困难群众加强宣传。一是印发了《致全市广大社会救助对象的一封信》,通过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刊登,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应。同时强化线下宣传,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印发宣传单张,通过镇事务办、村干部、社工、志愿者等上门派发讲解的方式,将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到户,引导困难群众注重个人卫生、减少外出、不信谣不传谣,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疫情防控意识。截止当前,全市共派发宣传单张达47000份。二是发挥双百社工站战疫在一线,扎根基层的优势,以社工站为战斗堡垒,立足村(社区),整合志愿者和普通群众力量,打通民政工作宣传服务的最后一米。通过逐户走访居民家庭,协助做好村(社区)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入户走访工作。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为因疫情受到情绪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情绪疏导,缓解因疫情导致困难群众产生的不安情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截止3月6日12时,我市共23个站点89名双百社工走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宣传与服务的自然村(社区)231个,走访宣传21719人次,入户宣传及服务19820人次,派发宣传单张14584份,张贴海报和横幅1457张,服务一般民政对象190人次,独居孤寡老人257人次,低保低收入家庭284户,困境残障人士94人次,困境儿童家庭25户次;面向民政对象家庭、弱势边缘家庭提供社会心理支持共88户,服务748人次,有力有效支援了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