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浮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组成,年度报告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云浮市民政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3年,我局接受窗口现场咨询约217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约513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务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工作上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明确将政务公开支出纳入局公用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明确将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列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并在每个科室、直属单位都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信息员。自上而下地将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成为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信息员具体抓的“一把手”工程,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机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高效运转
坚持健全制度机制,通过推动建立起以局政务公开办法为核心,以规范政务公开各环节为重点,涵盖服务窗口、电话咨询、信访等各方面多项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政务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云浮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以及领导机构、组织落实、监督保障等职责,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沟通落实,科室(直属单位)协助”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三)加强载体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积极创新形式和载体,推动形成以“一局、一网、一线”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立体式政务公开体系,确保各项民政新政策、新举措都能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及时深入各类群体,努力做到真真正正便民利民、让群众满意。一是着力把市民政局窗口建设成为为民服务的一流窗口。全方位强化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将我局直接管理的收养登记、民间组织业务集中于窗口办理,提供“标准化”服务。通过上网,落实公开受理范围、办事依据、办理条件、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办事结果、经办人员身份的“十公开”,并对窗口实行实时电子监控。二是着力将局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我局信息公开主阵地。通过门户网站长期公开部门职能、处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固定信息,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全面发布我局各类动态信息,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民政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三是着力将电话咨询热线建设成为政群“连心桥”。充分利用“8921500”电话咨询热线及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宣讲、解读民政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不断开拓政务信息公开的新领域。发挥信访窗口最前线作用,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化解疑惑,解决问题。探索运用电子显示屏等创新形式落实民政政务公开,与银行联合发行低保存折,方便群众即时查阅个人账户变化信息。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主要问题是个别科室、下属单位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有待加强;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信息的发布时效与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如下四方面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二是强化部门职责,确保信息质量。提高全局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重点,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满足不同层面对水务信息的需求。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到应公开的必须公开,让广大公众了解各项水利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新规定,及时梳理和上传水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