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林业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企业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 种类 | 罚款 金额 (万元) | 没收 金额 (万元)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云浮市合和石业有限公司花地石场 | 91445303MA4UKG362D | 云林罚决字〔2023〕第01号 | 毁坏林地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 56.8416 | 无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3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5921㎡×20元/㎡=11842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5921㎡×28元/㎡=165788元,合计284208元)二倍的罚款人民币伍拾陆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圆整(¥568416.00)。 | 云浮市 林业局 | 2023年5月25日 |
新兴县祥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445321MA51E6W119 | 云林罚决字〔2023〕第02号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 3.556 | 无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3年12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恢复植被费用为1270㎡×10元/㎡=12700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1270㎡×18元/㎡=22860元,合计35560元)一倍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伍佰陆拾圆整(¥35560.00) | 云浮市 林业局 |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