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00717568X1/2025-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7-05
名称: 关于云浮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云浮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6  浏览次数:-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等文件及《云浮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考生申请、有关部门审核、云浮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确认,现将云浮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1日。

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序号

县区

考生号

姓名

毕业中学

加分项目

加分值

1

云城区

25530200*****6

叶宝琪

云浮中学

公安民警子女;因公伤残(三级)公安民警子女,按中考总分2%予以加分

17.4分

2

云城区

25530200*****2

王思涵

云浮市伊顿实验学校

军人子女;作战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按中考总分2%予以加分

17.4分

3

新兴县

25532100*****3

宗义承

新兴县实验中学

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子女,按中考总分2%予以加分                               

17.4分

我市2025年中考总分为870分,加分政策仅限云浮市内高中阶段学校。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云浮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或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云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766-88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