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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551678053u/2025-00398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9-02
名称: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2025年8月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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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2025年8月份)

发布日期:2025-09-03  浏览次数:-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截至2025年8月31日,我市共有39名符合以上条款所述情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其中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有10名、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有24名、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5名),现对其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超过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从业人员名单.XLS

附件2:年龄超过60周岁的从业人员名单.XLS

附件3: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XLS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