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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551678053u/2025-00258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5-20
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麦金云运输服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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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麦金云运输服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次数:-

贵港市港北区麦金云运输服务部:  

    你(单位)存在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11分,在X867线东山公园路,使用桂RB0568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鉴于你单位违法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第95项,情节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云交罚〔2025〕11008号)、《责令改正通知书》(粤云交责改〔2025〕11008号)。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地址:云浮市区大塱一号交通大楼,联系人:梁伟明,电话:0766-8926879),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在60日内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