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应由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经筛查云浮市2025年春运重点隐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清单,共有6名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注销条件,现对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公告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依法注销2025年春运重点隐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名单.XLS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