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的工作制度,协调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关系;负责局机关的文件草拟和来往文电的承办、档案管理、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和文体组织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大楼机关文件、报刊收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及审计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退休人员服务、干部档案管理以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办理好市领导(副厅级以上)工资福利相关的工作。
(三)行政科。负责市领导(副厅级以上)工作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种会议的后勤、会务管理、保障工作。
(四)财会科。负责市领导(副厅级以上)的工资福利发放和各种会议的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的财务(不含党费、工会财务)工作。
(五)房管科。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干部周转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行政中心区域、原档案馆、教育综合楼、原工商大楼、干部周转房、市领导(副厅级以上)办公室的零星修缮维护工作;保障市行政中心大楼的供水、供电、电讯;做好市行政中心区域公共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承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领导工作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协调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署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六)交通科。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安排市领导(副厅级以上)的公务用车;承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公务用车;负责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用车安排。
(七)保卫科。负责市行政中心辖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警卫部门做好各种大型会议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保安中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市领导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资产管理科。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物管理,研究拟订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及处置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租赁和集中管理使用;指导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负责市行政中心区域、原档案馆、教育综合楼、原工商大楼、干部周转房的规划、建设工程和大中型维护工作。
(九)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履行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职责,负责车辆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除外);负责指导下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保障科。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饭堂的管理,承担市行政中心机关大院干部职工的膳食服务;承担市领导(副厅级以上)、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工作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登记、调配工作;负责市领导同志(副厅级以上)干部周转房的服务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