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拟下达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2024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171万元。现将2024 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下达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2月8日至2月1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7日
(联系人:区健桢,电话:0766-8822600,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112号,yfzxqyj@163.com)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表
表1:“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补助标准: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于入库时未明确最终奖补比例,按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为利息支出的50%入库。现根据资金下达情况按入库金额36.2%进行奖补。
表2: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创客广东)
表3: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