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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00007175727C/2022-00299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17
名称: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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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7  浏览次数:-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3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共1200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2),支出列“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各市县要同步将本级对应安排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二、各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各市县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市县各校错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造成资助资金欠缺,由市县各校自行负责。

  四、请各市按照预算法和财科教〔2019〕19号文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虚列或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做好本市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并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附件:1.云浮市2022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清算下达明细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1







云浮市2022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清算下达明细表










单位:

人、万元



二、三年级在校生

预下达人数   (粤财科教[2021]220号)

其中:国家重点

中心城区中职学校

按二、三年级在校生比例分配

中职国家奖学金金额(预下达)

粤财科教[2021]220号已下达资金(90%)

本次省清算下达人数(粤财科教[2021]220号)

按省清算人数应安排资金

本次应清算下达金额

备注


A

B=C+D+E+F

C


D

E=B*0.6

F=E*90%

G

H=G*0.6

I=H-F


云浮市   合计

12138

22

1

0

22

13.20

11.88

20

12.00

0.12


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

2344

4



4

2.40

2.16

4

2.40

0.24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4153

9

1


9

5.40

4.86

8

4.80

-0.06

学校缴回国库后清算下达给其他学校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段)

627

1



1

0.60

0.54

0

0.00

-0.54


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843

3



3

1.80

1.62

3

1.80

0.18


罗定市培英中等职业学校

1354

2



2

1.20

1.08

2

1.20

0.12


新兴理工学校

1105

2



2

1.20

1.08

2

1.20

0.12


郁南县职业技术学校

712

1



1

0.60

0.54

1

0.60

0.06


   备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并提前下达2022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20号)中下达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不包含技工学校)为22名,分配原则如下:
    1.对国家重点中职教育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原则上每校1人。
    2.对中心城区中职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原则上每校1人。
    3.原则上按全市2022年2月份学籍系统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4.不符合相关分配条件和要求及在校生较少的学校,不分配指标。









附件: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_202205251122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