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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定呈康血液透析中心拟纳入云浮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经综合评定,拟将罗定呈康血液透析中心纳入云浮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云浮市医疗保障定点的医疗机构
二、公示期限及反馈要求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的,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766-8869772
邮箱:yfybzx@163.com
地址:云浮市市区河南中路20号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