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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新兴县康参医药有限公司药店等6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7:17:0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关于解除新兴县康参医药有限公司药店等

6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发〔20211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云浮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协议(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经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并反馈各定点医药机构情况,现就解除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协议机构名单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新兴县康参医药有限公司药店等6家零售药店(具体名单见附件)的医保服务协议,撤销医保定点药店管理范围。

二、相关要求

(一)上述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归还所配置的医保专用POS终端设备至开户银行,并立即停止使用医保职工个人账户刷卡业务,做好参保人就医购药引导,及时完成协议期内的医保结算、清算业务。

(二)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购药,确保医保服务平稳过渡。

三、监督与咨询

自解除协议通知发文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提供医保服务,产生的医保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医保信息系统终止及更新上述机构医保编码等相关信息,参保人员如发现上述解除协议的机构仍违规开展职工个人账户刷卡业务结算的,可拨打我市医保中心电话0766-8869717进行举报。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也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解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73日   



附件:解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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