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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7:20:43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关于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职责移交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云浮市委机构员会批准,成立由云浮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市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和指导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确保职责顺利移交,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11零时起,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再受理市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正式移交给市医保中心。

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设在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继续实行人社、社保、医保业务受理“一窗通办”

 

窗口办理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三楼

咨询电话:0766-88619218811936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上午900-1130时段实行延时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责移交期间,若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等办理医疗保障业务造成影响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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