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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建城镇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云府函〔2026〕2号)
  • 时间:2026-01-19 15:5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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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政府: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批〈郁南县建城镇镇村国土空 间集成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郁府〔2025〕4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郁南县建城镇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 (2021-2035 年)》(以下简称《集成规划》)。《集成规划》是在郁 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建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约束、规划指标等基础上,对建城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农民建房、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农村产业等近期 建设项目作出的空间安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建城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2平方公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4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5.4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 边界面积控制在1.71平方公里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 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 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集成规划》对镇村规划 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镇域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村庄撤并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村庄内存量未建设空间 异地腾挪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 

  四、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建城镇人民政府要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集成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郁南县人民政府、云浮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集成规 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集成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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