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返回专区首页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服务专区 > 民生资讯 > 正文
返回专区首页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服务专区 > 民生资讯 > 正文
卖旧换新享红利 退税惠民再延期 云浮落实居民住房换购个税退税优惠
  • 时间:2026-08-18 15:15
  • 来源:云浮日报
  • 分享到:

  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游思明 通讯员 云瑞暄) 记者日前从市税务局了解到,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在2027年年底前纳税人在云浮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云浮市重新购房,可申请退还其出售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记者在云城区办税服务大厅看到,工作人员正耐心为市民讲解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市民陈女士今年3月份出售了一套自住房,并在5月份重新购置了一套新房,在办理房屋涉税事项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发现陈女士符合居民换购住房优惠政策的条件,便为其介绍了换购住房退税的优惠政策。“之前就听说置换套房子能退个税,所以先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耐心地解读了办理的流程和需要资料,这确实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陈女士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居民“卖旧买新”换购住房享受个税退税政策自2022年10月起实施,已历经两次延期,有效降低居民换房成本,让政策红利真正落到百姓口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微信
    扫码进入
    “云浮政府网”公众号
    了解更多办事资讯
  • 粤省事
    扫码进入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政务查办更快捷
  • 粤商通
    扫码打开
    “粤商通”APP
    超万项政务服务轻松办
  • 分享
    分享到
  • 12345
    扫码进入
    12345
    云浮市政务服务
    便民热线
  • 移动版
    扫码进入
    “云浮市政府”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