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招生办法》政策解读
云浮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在为云浮市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赢取省运会金牌荣誉,提高云浮知名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中小学业余体育训练运动员培养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体育运动学校单独培养的“全日制”模式,体育训练、生活住宿、文化学习均在该学校内,实行半天学习半天训练;二是业余体校与普通中小学联合培养的“体教结合”模式,文化学习依托教育部门安排就近的学校,体育训练利用课余及节假日时间。云浮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属第二种。
《云浮市中心体校招生试行办法》已于2023年7月13日过期,为了系统规范地选拔、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并组织运动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的体育比赛,为我市增添荣誉,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出台《云浮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招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内容分五章。
第一章:总则。一是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了系统规范地选拔、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并组织运动员参加省级及以上的体育比赛,为我市增添荣誉。二是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云浮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招收在校就读的适龄学生(适龄是指省运会、省青少年锦标赛各项目年龄设置规定的参赛年龄),代表云浮市参加广东省运动会、广东省青少年锦标赛等赛事。三是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选准选好,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章:部门职责。云浮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开展招生、培训、参赛、输送、运动队的管理等工作。云浮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学生的学位以及文化教育。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负责牵头会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招生具体工作。云浮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招生程序。一是招生对象。在校就读的适龄学生。二是招生项目和人数。结合年龄梯队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运动员流失、横向输送等因素,进行有计划招生,并按照就近、集中的原则,以定校、定项目、定额的办法,在固定学校每年预留安排相对固定的就读学位名额指标数。三是招生计划和过程。市体育中心(市中心体校)先拟定当年秋季招生计划,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进行初选、测试、体检等过程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网站公布,并印发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入学手续,最后再进行一次录取人员名单核准的过程。
第四章:运动员的学籍管理。建立完善运动员招录进出机制。严格加强运动员招录后的管理
第五章:附则。规定有效期。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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