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BG2025031
关于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云应急〔2025〕3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5〕5号),编制形成《云浮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浮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免行政处罚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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