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长期以来,我市一直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1号)精神,为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更好地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重点企业对我市制造业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办法》修订的主要依据
制定《办法》主要依据为《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1号)。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限
《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符合我市产业导向、上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0万元(含)以上且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及责任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办法》2024年6月13日签发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部分,依次为: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方法、认定程序、认定奖励、附则。
1.认定范围。主要从注册地、企业规模、企业守法经营等方面界定了范围。主要包括:(1)本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企业在上年度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含)以上。(3)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及责任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认定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愿、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3.认定方法。主要明确了指标内容和计算方式。评价基础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共4项。获得市级以上称号、上市企业等可获得加分。总得分前10名认定为优秀制造业企业。
4.认定程序。本部分主要明确了具体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等情况。主要流程包括发布通知、推荐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公告。
5.认定奖励。明确了奖励的形式及奖金的来源。对认定为年度“优秀制造业企业”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牌匾,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本项目资金仅对首次获批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来源按照市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分担。
6.附则。明确了不予参评情况、对弄虚作假的惩罚以及办法的施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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