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并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本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具体设置区域、数量分布等,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发展要求和目标。”
依据《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云浮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本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区域、数量分布进行重新布局,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粤农农规〔2022〕3号)《关于印发<云浮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规划>的通知》(云农农函〔2019〕122号)等。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大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主要确定了屠宰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生猪定点屠宰总量控制的目标:到2026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不超过10家。同时,为推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又提出了“到2026年,生猪规模化屠宰比例90%以上,创建2—3家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六个主要任务,一是优化屠宰产能布局,二是优化发展模式,三是科学设置屠宰厂(场)数量,四是提升规模化水平,五是推行标准化建设,六是加强行业监管。
由于我市属生猪主产区,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农农规〔2022〕3号),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肉猪出栏量的平均值计算屠宰产能,参照屠宰产能与15万头的比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我市可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最大数量为10家。结合2022年各县(市、区)人口分布情况、生猪屠宰量情况以及现有屠宰场情况,我市统筹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10家,其中:云城区1家、云安区1家、罗定市4家、新兴县2家、郁南县2家。
(三)《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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