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府〔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担当作为、实干为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以“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与“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拼劲闯劲落实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季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等,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凝聚合力、攻坚克难。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安排,科学精准发力,争先进位、跨越发展。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工作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主动衔接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推动落实。
云浮市人民政府
(由于篇幅过长,《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详细内容请登录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查阅)
下载、打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
扫码打开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