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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云府办函〔2023〕121号)
来源: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5 1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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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府办函〔2023〕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四季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对照《检查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8个政府网站和37个网站频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95.56%。10月1日至12月28日,我市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3条,均已按期办结。

  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市正常运行的10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全部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总体合格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国资委未按要求在其网站(频道)公开“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信息。市商务局网站(频道)动态新闻类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注:检查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26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健全内容保障机制,提高内容发布质量,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同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值班读网与监测巡检制度,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各县(市、区)以及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3年度)》编制发布工作,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按要求回填公开网址。各地、各部门要在1月30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将纳入政府网站年度考评。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到位见效,并于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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