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BG2016019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16〕66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市民:
根据省府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6号)和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359号)、《关于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16号)的要求,综合考虑检验成本和缴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保本微利、合理补偿”的原则,经研究,现就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采用工况法检测机动车排气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收费标准按附件1、2执行。
二、对采用工况法进行排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第一次复检不得收费,第二次起复检按单项检验收费标准的50%收费。
三、本通知有效期5年。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件:1.机动车整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表
2.机动车单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表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
机动车整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表
注:上述标准中,汽车为采用工况法检测排气的整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摩托车为采用双怠速法检测排气的整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
附件2:
机动车单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表
下载、打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
扫码打开
扫码进入
扫码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