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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各县(市、区)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的通告(云环〔2016〕1号)
来源: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6-03-18 2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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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BG2016001


关于我市各县(市、区)对“黄标车”

实施限行的通告

云环〔2016〕1号

为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扩大我市“黄标车”限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扩大或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如下:

( 一)云安区:南乡片新南三路、新南二路、新南大道、河堤路、南乡小学区域路段共约0.34平方公里区域。六都片清风路以南,振云路以北共约1.86平方公里区域,包含明珠路、康华路、锦秀路、宝华路、吉安道、府前路、府前一路、府前二路、港口路、清风路、振云路、富云路、利云路、爱云路、康云路、白云路、祥云路、永安道。

(二)罗定市:在原限行区域(1.75平方公里)的基础上扩大限行区域面积。新增区域为罗城龙华中路以北(不含龙华中路),罗城兴华路以西(不含兴华路),附城国道324线(不含国道324线),罗城环市西路以东(不含环市西路)区域,主要包括泷洲路、龙园路、柑园一路、工业一路、凤华一路、沿江三路、泷江路、附城光明路。

(三)新兴县:限行区域为建设南路以北(含建设南路)、环城南路以东(含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以东(含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以南(含环城北路)、沿江中路以西(不含沿江中路)区域内所有路段。

(四)郁南县:限行区域为署前路、署前二路以西,建设路、中山路、大堤二路,武陵路、四一八西路以东,一环路以南区域内所有路段(含上述路段)。

  二、从2016年2月1日起,上述区域全时段实施“黄标车”限行。

  三、本通告所称“黄标车”是指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视作“黄标车”实施限行),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但不包括悬挂部队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领取云浮市牌证的摩托车。

  四、根据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今后逐步扩大高污染汽车限行范围。

  五、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

  六、本通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云浮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5日

云安区限行区域

罗定市限行区域

新兴县限行区域

郁南县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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