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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0:15:44 文档来源:云浮市统计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执法队伍能力,为全市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结合统计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工作实效。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三是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熟悉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测试。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市统计局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局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领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促学、组织相关测试考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全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二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提高依法治统意识。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严格执行《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三是抓实统计督察整改任务,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按照要求继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落实,认真对标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清单,高质量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认真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二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全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制作《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示范文本》,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二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抽查制度,根据日常监控、审核评估、与部门数据比对的情况,针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的地区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要求,完成2021年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各级统计机构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2021年度统计调查对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各级统计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三是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统计局均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

  (五)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构建精准普法新格局

  一是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把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折页,发送到全市每家“四上企业”,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支持配合统计调查,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机构结合业务培训会、年报会,明确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和统计调查人员的保密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下发统计普法宣传手册,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研究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三是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课程,纳入当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讲统计法治课,做学法普法表率。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统计能力。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9·28”国家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深入开展信用建设,强化依法诚信统计

  严格管理统计信用活动。采集整理本地区“四上企业”信用资料,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严格依法依规对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进行统计信用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为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营造统计调查对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市统计局在本地区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治队伍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各级统计机构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参加2021年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抓好国家统计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执法证考试的合格率。加强统计法治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掌握党纪党规要求的统计法治队伍。二是优化法治队伍结构。市县统计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逐步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各县(市、区)积极选派执法业务骨干到市统计局跟班学习,参与市统计局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存在问题

  市统计局法治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发挥了较好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法治工作还局限于完成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布置的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较少;全市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总数较少,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时较为被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待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对象没有设置专职统计工作人员等,这些均不利于统计工作的稳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以“9·28”国家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节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督促各县(市、区)紧抓各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二)持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听党课内容之一,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学习,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利用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统计工作、《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用信息平台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警示作用,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同时,要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云浮市统计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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