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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思路探讨与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19 17:21:38 文档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一、普查目的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全面准确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值“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攻坚期开展的一次关键普查,对于摸清我国经济家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经济普查摸清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完善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了解全部调查单位的资产负债、经营和用工等情况;能够客观全面反映重大国情国力的发展变化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提供基础性资料。

  一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消费需求总量快速提升,结构不断迈向高端,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五经普”应结合消费升级的现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内需潜力持续释放,满足当前我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二是五经普正值在我国“十四五”规划攻坚期,围绕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新形势,高质量发展正是这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题,其中以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作为主线之一,普查中应突出高质量发展中的科技创新情况的统计,以此作为新增的重点工作;通过报表和问卷的形式对调查单位研究活动和创新活动的规模、结构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全社会科技创新的情况,为评价和制定科技创新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三是五经普应全面准确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性以及“十四五”质的飞跃目标,应突出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和扩容提质增效的新拐点与新阶段,应突出新业态、新模式和构建新体系的重大机遇期,应突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协调、融合共生的发展趋势。

  (二)建议错开2-3周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可同时获取同一个报告期的总体性信息和结构性信息。

  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一是既可以获得经济总量的信息,也可以获得经济内部各部门之间关系,客观反映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高质量发展进程。在同一年份统筹开展两项调查,实现“一个方案、一笔经费、一次调查、一批调查员”采集两种信息(总体性信息和结构性信息),可以提高调查效率、降低调查成本。同时通过总体性信息和结构性信息互相校验,确保数据的衔接协调,提高数据质量。此外,经济普查前期的单位清查可摸清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和信息,为挑选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提供基础,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也符合减轻基层负担的统计改革要求。对于调查对象来说,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不但减少了调查对象填报的指标总数量,而且只需要翻阅一年的财务资料和工作台账,大大减少调查对象的工作量。对于统计机构来说,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可以消除相同指标的重复采集,还可以整合两者的程序,包括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收集,数据审核,进而减轻统计机构的负担。

  二、普查内容

  (一)提高报表分类细致性,合理设置指标,明确统计口径并加强指标解释。

  1.坚持“精简与实用相结合、易懂与易填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设计常规指标,提高报表分类细致性,提升报表查看效率。首先,建议相关报表根据农业、规下工业、限下批零住餐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等行业进行分类显示。其次,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对数据收集主要有三大块:即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户企业。规模以上的企业:在国家日常统计报表中已实施全面调查报表制度,对数据搜集、审核、汇总,国家、省、市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这是重点普查对象,建议按照国家日常统计报表来设置普查指标。规模以下企业:建议统一规模以下各专业单位普查表,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情况表》、《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表》等表中指标进行精简,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和单位类型指标,根据普查目的对其他相关经济指标也做相应精简,重点选取与GDP有关的指标,如“主要经营活动(填写行业代码)”“资产合计”、“本年固定资产折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年应交增值税”、“上交税金及附加”、“期末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指标为宜。在PAD采集数据过程中,设置调查录入数据、即时数据审核程序,设置强制性审核条件,如“营业收入”超过2千万元,“从业人员”超过50人等审核条件,都应填写情况说明,才能通过审核上报。个体户企业:建议普查报表填报指标设置四个为宜,即“营业收入”、“雇员报酬”、“期末从业人员”和“主营活动”(填写“行业代码”),在PAD采集数据中,采用即录即审,设置强制性审核条件,例如“个体收入”超过500万元,“从业人员”超过20人等,都应填写情况说明,才能通过审核上报。

  2.统计与会计指标、规上与规下统计报表相近指标口径尽量一致。由于以往经济普查中涉及的指标与各部门的同名指标口径的不同造成调查单位的不理解或者填报错误,例如:“销售额”,在经济普查时统计部门要求含税的销售额,而税务部门要求不含税的销售额,企业统计员在填报普查报表时,容易混淆概念,影响数据质量。建议“五经普”报表上的指标名称应当尽可能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报表的指标名称完全一致。调查对象从会计报表中摘录数据直接填报,统计指标数据在系统中设定公式通过会计报表指标计算得出,既可以降低调查对象的填报难度,减少人为运算的差错情况,也可以减轻普查员对调查对象的指导、解释工作。而规上、规下的各类报表统计口径也同样有所不同,加大统计调查和后续数据开发使用的难度。如“四上”劳动工资报表指标为工资总额,而规上和规下专业的财务状况表相近指标则为应付职工薪酬(行政事业为工资福利支出),两者虽相似,但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建议规上、规下的各类报表中相近的指标尽量统一和一致。

  3.按需增设相关指标,探索统计新路径。一是允许基层根据发展需求增设少量指标。各地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经济普查,全面摸清经济发展情况,对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的相关指标,各地也有需要利用经济普查契机一并掌握,但增设指标需要层层上报审批,难度很大。建议在指标设置上,预留一些空白字段,给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经济的状况增设指标。在不影响全国经济普查一盘棋的情况下,在指标设计上、系统开发上,给地方政府一些增设指标的权限。例如:增加“三新”经济、数字经济等指标,为“三新”经济、数字经济统计探索路径;增加建筑业企业按行业分组、地区分组的相关指标数据统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总额、税费总额以全面反映建筑业行业发展情况;增加提供住宿服务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客房数及床位数以反映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二是细分部分指标,增强统计的全面性。如:对投资收益进行细分,增加红利性投资收益和非红利性投资收益。红利性投资收益,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因持有股票、股权、期权等资产而获得的红利性投资收益(亏损以“-”号记)。该指标将替换投资收益,作为GDP核算新的扣除项,继续秉承SNA不重复统计的原则。非红利性投资收益,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获得的除红利性投资收益之外的其他投资收益(亏损以“-”号记),包括持有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转让或处置股票、股权以及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获得的投资收益;在四经普611-3表基础上增加期间费用指标,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以满足非一套表财务指标充分满足数据审核的需要;财务表“应付职工薪酬”指标增加其中项“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填报),并将应付职工薪酬指标按照统计口径要求进行细分,以便填报人充分理解指标含义。

  (二)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的情况下,应加强调查表全面性设计、合理选取调查单位、强化报表间匹配性审核,并明确专业分工。

  1.加强调查表全面性设计。对经普普查与投入产出的报表进行梳理和整合,尽量简化有关表格。在设计相关报表内容上可主要分两部分:一是总体性指标,如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等,主要针对经济普查内容。二是结构性指标,可设置摘抄功能获取部分结构性指标。在设计投入产出调查内容调查表形式上,为了方便填报人员的理解,可将总体性指标和结构性指标分别设计报表。同时,为了该两部分指标的一致和衔接,可在系统设计上设置一项摘抄功能,即在总体性指标报表中已填报的指标自动摘抄至结构性指标报表中,作为结构性指标报表的控制数或总量。这样减轻人工填报工作量,也减少人为填写错误,保证总体性指标报表和结构性指标报表的衔接。另外,可以邀请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统计员参与其中,以便设计的报表更符合企业财务实际情况,降低企业填报报表的难度。

  2.合理选取调查单位,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建议选取有开展常规统计调查的单位作为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由于投入产出调查报表复杂,指标繁细,要求企业对统计指标理解到位,具备非常详尽的原始凭证。因此在选取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时,建议从各行业中选取“四上”、规下样本单位作为投入产出调查单位,这些企业平时有开展常规统计调查,对统计指标理解有一定基础,对统计台账资料等有一定积累,更有利于提高投入产出的数据质量。同时,建议由国家统一选取样本量更大的调查对象,再由市级统计机构结合地区工作实际,选取最终样本单位。

  3.建议分专业负责联系。包括调查单位挑选、业务培训、业务指导、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核查等。由于各专业对本专业的行业特点、企业业务、运作流程更熟悉,对本专业的企业接触也更多更深,所以对本专业报表如何填报、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数据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比较了解;而且调查对象在填报期间出现问题,各专业能以较快的速度准确解答,或者根据情况反映国家局请求帮助和解答。核算处则主要对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做总体的把控。这样能够有效发挥专业优势,从而提高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普查方法

  (一)在确保数据采集的保密性的前提下,利用个人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设置二维码由企业或个人提前预报数据,普查员现场根据预报数据进行核实,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效率。

  1.在保证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推动数据采集智能化、便捷化,手机APP采集数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首次大规模在普查采集过程使用了普查两员的个人智能手机,手机APP采集数据在七人普的应用过程中,充分体现其便捷性,有效提高了自主填报率,从而减少了普查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在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中,利用手机小程序“扫码读数”功能完成名录库更新也同样证实手机采集数据可行(广东创新采用“扫码读数”技术手段更新维护名录库)。建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确保两个关键要素的基础下,继续推行这一做法。两个关键要素主要为:一是确保保密性。既要确保普查数据在采集、传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保密性(七人普使用企业微信作为采集端入口,由腾讯公司确保数据传输稳定和数据保密),还有督促普查两员签订保密协议;二是确保采集程序稳定性。由于目前市面智能手机种类繁多,先有IOS系统(苹果手机)与安卓系统之分,然后系统内部又有不同的系统版本之分。仅针对最新系统版本开发采集程序,又难以适用于旧系统版本手机。建议一是普查APP程序的开发需扩大使用系统及型号范围,尽可能满足更多手机型号安装使用,如程序安装要求的系统版本不要过高。二是顺应时代需求,程序满足多个操作系统操作需求,如:安卓、windows、鸿蒙等。三是采集程序设计成类似微信小程序的模式,基于固定版本软件,仅对小程序进行更新升级,避免出现软件不适用于手机的情况出现。

  2.设置二维码提前预报数据,提高报送速度。对于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登记阶段,建议设置二维码,由企业在小程序内预填基础信息和财务数据。经济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单位类型较多,为较好地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建议摸底时设置二维码。正式登记时,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通过扫码二维码提前预录和保存企业基础信息和财务数据,再由普查员上门现场进行核实,最后由企业申报人确认签名和普查员签名后,上报普查数据。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自上而下加强清查阶段部门参与度,使部门行政记录在查找普查对象、采集普查数据和审核评估普查数据等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以往各类普查时各市、各区沟通协调获取各级行政部门的数据时,付出时间成本较大,困难较大,而成效较小。建议由国家层面沟通税务、市场监管、社保、财政等部门,获取相关部门的行政资料数据库,从上至下解决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获取数据的困难。

  1.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部门行政记录利用效率。一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各类大数据完成常规信息填报。如: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可以通过扫描普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直接获取单位各项基本信息;通过单位的税务登记号自动比对单位年度营业收入等经济信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自动比对财政部门提供的决算表,提取相关信息,减轻机关事业单位填报的压力等。二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各类大数据建立智能主营业务、行业赋码系统。建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大数据,让普查员或企业在输入主要产品、主要经济活动,智能系统通过画像检索生成推荐主营业务活动描述以及标准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注释,供普查员选择。同时,当普查员进行赋码时,系统根据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甚至财务数据,以及其在税务和工商部门的行政记录,进行更精准的行业代码推荐,供普查员参考使用。三是利用部门数据和大数据将多产业法人的报表统全、统准。经济普查期间,不少产业活动单位出现其所属的法人单位在外省,而外省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表未录入该产业活动单位,核实改错时需与同级普查办联系,补登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等情况。建议可以借助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天眼查、企查查等数据力量,在法人与产业互联上自动梳理出多产法人及产业的基本信息,对比提醒调查员或企业是否漏填、多填,同时增加“关系存疑待认定”功能,让全国各地都能通过系统直接来解决多产业多报、漏报的情况,提升多产业法人数据质量。也可以摸底前先对市监、民政、编办提供的单位信息进行整合,将法人及下属分公司提前进行分类。在摸底阶段录入法人单位表时,可先关联其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员现场核实产业活动单位信息和数量,以防漏报产业活动单位。同时对于出现的不属于该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可进行删除等操作。四是在普查前引入部门行政记录形成清查底册。建议充分利用税务、社保、交通及民政等部门行政记录,形成清查底册,并将底册导入,在上门清查登记阶段通过实时后台数据校验预填数据的匹配性,当数据出现较大异常波动值时应分类提醒,争取在现场“一次性”解决,减少后期反复上门现象。

  2.部分单位可以直接采用部门数据,减少普查工作量。既然是经济普查,应该查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体为主,对于庙宇教堂、政府单位、村级自治组织等建议可以直接采用部门数据,原有做法增加了普查的工作量,而且这些对象相关部门的信息更加齐全。往年经普,发现工商、民政等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整体质量不高,存在很多已破产、关闭、重复单位,加大了普查员工作量。建议参照七人普,从国家或省层面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五经普清查之前,自行开展自身数据库(行政资料)的整顿工作,将不存在的“僵尸”企业数据剔除,提高数据质量,切实为五经普的单位底册整理提供有力、有效的帮助。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尽早统筹安排工作,增强普查工作的前瞻性。

  尽早统筹安排工作,增强普查工作的前瞻性。一是尽早发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度和配合度;二是尽早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正式普查时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三是尽早选聘“两员”,让普查员通过“边学边做”的方式,逐步掌握普查内容,切实提高普查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尽早发放物料,由国家统一配发的物料、报表等普查资料要提前明确并发放,有利于各级统计机构及时按照各地区具体情况加购其他物料,以便更好地筹统开展工作。五是尽早明确各方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建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尽早明确设置:由普查中心作为综合牵头部门,负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普查试点、以及整体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核算处作为业务牵头部门,负责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指导各专业进行普查指标的培训、普查填报指导、报表审核查询、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数管中心作为数据处理牵头部门,承担数据处理软件的开发、维护,普查数据的管理、分类、汇总等工作。

  (二)明确普查经费标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明确经费标准能使基层开展工作更具备可操作性,能确保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从历次经济普查来看,上级部门未明确各类事项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等,基层不具备可操作性。特别是在“两员”补贴和待遇方面,“两员”的劳动报酬普遍较低,部分基层普查机构未能事前明确补贴标准,“两员”价值体现的透明度欠佳,挫伤普查人员的积极性,致使普查员中途离职,导致“两员”队伍的不稳不强。

  1.强化经费保障。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应当强化普查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普查经费,尤其是保障获取数据的PAD或手机等终端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两员”补助及劳动报酬。参照四经普和七人普,尽早下发关于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发放相关文件,便于基层在经费落实上有依可循,切实有效将人员补贴发放到位;如有可能,最好能够将县级普查指导员纳入普查“两员”经费补贴范围。

  2.普查“两员”待遇标准化。针对“两员”补贴下达相关文件依据,明确使用事项、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发放范围,在经费上给予全面保障,以激发普查人员的工作热情。探索提高普查员补助标准,考虑当地以往普查“两员”的补贴实际和当下工资水平情况,给予足够的“两员”补贴经费,以充分体现“两员”的价值。整个普查工作持续时间长,在入户登记的同时还要反复要求调查对象核实重报,导致普查员的工作量很大,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并制定普查工作补贴建议性文件,能够调动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各级普查机构对于补贴的发放也有根据。加大“两员”补贴经费的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两员”的报酬,以充分调动“两员”参与普查工作的积极性。

  3.明确规定可补贴的人员范围,建议对基层的普查“两员”采用灵活政策,适当给予误餐、误工、加班等的补助,以调动其积极性。在实际普查中,大部分街道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都是普查“两员”的主力,承担着大部分的普查工作,特别是工作时间外的加班加点、不分昼夜、不分远近,早顶太阳晚踩月亮,为取得普查资料(数据)而辛苦奔波,却不能享有补助,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三)尝试多样化宣传形式,拓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在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普查对象对于经济普查工作予与支持和配合,但仍有少数普查对象对于普查心存戒备,对普查员的询问存有疑虑,在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时存在回避、搪塞等现象,包括一些流动性较强的个体建筑户、运输户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普查对象,对实施全面查清查实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取得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关键在于使其了解普查、知晓普查,需要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

  1.宣传形式多样化,推广途径多渠道。一方面可以利用利用广告的靶向投入,在工业园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附近张贴海报和宣传条幅,社区、商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向商家发放告知书,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正式普查工作打好基础。大力营造普查氛围,加大经普公益性广告的制作投放,加强普查新闻动态的报道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经济普查的支持力度,让普查对象在日常就能对普查的工作有所了解和理解,从而不断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另一方面可利用热门的短视频软件,如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由上级部门统一制作宣传视频,再由各级部门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短视频可向普查对象介绍普查流程和内容,以及如何辨别普查员的真伪,防止上当受骗。还可以通过微博开屏广告,抖音推送、西瓜视频推送、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平台宣传经普工作,制造一些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将普查融入内容领域的“快消品”,达到最佳宣传效果。同时加强统计法律宣传,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除了普查内容,还应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普查对象了解、明确其义务,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

  2.充分发挥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宣传推动作用,例如以县(区)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在普查年份前一年的部门年报(或新成立审批)时,向各市场主体告知经济普查即将到来,要求各市场主体配合当地普查员的普查登记工作,提高普查登记率和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基层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适时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开展个别宣传。对于不配合的普查对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联合加大惩治力度,比如列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失信企业或统计失信企业。

  3.建议不要仅仅依靠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要及早制定方案,逐步推进,力争在试点工作启动前后就将氛围营造起来,只有这样工作开展才能得心应手,让社会公众感受到经济普查和“我”有关。普查宣传,归根到底是希望达到普查对象“我了解、我参与、我支持”的最佳状态,这就需要在宣传内容上下功夫,不能一厢情愿地向公众灌输“普查很重要、配合普查是义务”这种单调的理念,而是要用摆事实、列数字等直观有效的方式突出说明经济普查与你我息息相关,让普查对象从心中认可、渴求参与经济普查。

  (四)完善普查员管理机制,积极尝试购买第三方服务。

  1.完善普查员管理机制。在普查员选聘上要把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自由支配时间较多的人员纳入普查员队伍中来,不仅要组建一支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身体健康,参加过普查或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还要需要“两员”熟悉普查区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因此要拓宽畅通“两员”选聘渠道,比如熟悉当地情况的村居干部、会计、报账员、街镇干部、驻村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安格员、网格员和退休教师等。

  2.积极尝试购买第三方服务。随着统计事业的快速发展,统计中介机构应运而生,购买第三方专业调查力量参与普查,是不断改善、优化普查员队伍的有效尝试。考虑通过第三方机构如会计事务所、统计事务所购买服务以解决“两员”选聘难、两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建议在五经普时选取部分镇街作为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经济普查,通过比较数据审核差错率,来确定今后是否大范围推广。

  (五)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建立智能普查答疑平台。

  1.提高培训要求,明确学习任务。建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两员培训推行网络培训,参考七人普,基于企业微信,开展普查培训(测试题、入户工作视频等),适当在培训中模拟入户工作流程。同时,加入培训记录功能(开放权限至县级),监督好每位参与培训的普查两员的学习进度。

  2.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经济普查工作要求普查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保证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建议采取“理论+案例+模拟”的培训方式,除了利用工作手册、课件的方式进行培训,还可以借助微信小程序等探索建立统一的业务培训和测试系统,确保先通过培训考核再上岗普查。另外,如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应进一步加强对投入产出知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专业统计人员和调查企业的业务知识培训、专题集中培训,以及在实践过程中开展“一对一”的实务培训,统筹用好国家培训和地方各级培训等全面系统深入开展培训工作,不断通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践本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相关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因材施教,分类培训。统一召集辖区内全部镇村两级“两员”,先开大会对共有或通用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等普查表,以及对个体户的入户技巧等进行综合培训,再由相关专业组人员做好课件,当好讲师,按分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等组进行分批次、多场次的专题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应把普查表指标释义、填报方法、单表审核及多表间关联审核、联网直报操作技术等内容列入重点教学,尤其对一些财务经济指标或新增指标要讲深、讲细、讲透,最大限度提升普查表数据采集质量。建议市(镇)两级分别组织对市(镇)非一套表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普查对象实行集中综合培训。辖区内机关法人单位及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应登记普查对象组织到一起参加统一培训,他们大多归属地方政府管辖,为了更好沟通协调,建议直接对行政事业单位普查对象的统计人员进行全员综合培训,并安排纸质普查表填报任务,再转交至所在普查小区普查员进行PAD录入上报。

  4.改进软件设计,建立智能普查答疑平台。建议改进软件程序,把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设置成“长按即可显示”。即录入数据时,长按此指标名称,都可以有第二层界面显示此指标解释,填报方法等提示。同时,在普查过程中,各类问题层出不穷,解答也不一致。建议由国家普查办或省普查办建立智能普查答疑平台,对一般性的常规问题设置好标准答案;对特殊问题、个性问题,由国家或省组织的专家进行人工在线解答。制作普查问题汇编,将历次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该问题的解决方法分别列出,并且不断更新。普查员如遇问题,可通过该程序查找,及时解决。

  (六)充分利用好机器审核做好表内、表间审核。

  四经普后期数据审核阶段,有一个突出现象就是基层大量堆积上级下发的错误信息,造成普查员难于在短时间内对审核错误进行逐一查询、核实、修改,严重影响普查数据质量。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前置审核。使用PAD等手持电子设备采集数据是必然趋势,那么采集程序应设置必要审核,如表内数据平衡和逻辑关系审核,部分指标数据的表间关联审核等,不能将未经任何审核的数据上传,减少源头数据错误。二是开放平台审核权限。在普查登记开始后,应给县级普查机构开放普查数据平台审核权限,让县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对上传数据进行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并将审核错误信息及时反馈基层普查员进行查询、核实、修改,减少大量审核错误信息堆积。行业代码审核必须由县级普查机构集中组织人员进行审核、确认。三是重视纸质表。随着普查表的设计越来越复杂,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越来越强,填报纸质报表既有利于基层普查员开展工作,也有利于数据质量的保证,建议不限制使用纸质普查表。四是由上级普查机构根据职责分工下发各类审核清单,不得重复下发。五是数据处理平台中有关审核公式,应在正式普查前完成测试和确定好,尽量减少在正式普查录入中反复追加审核公式,给基层带来多次、重复查询、核实、修改等工作。

  (七)单位清查阶段要发挥普查区绘图和地名地址信息的作用。

  根据四经普普查系统的经验,清查底册大部分企业名单只区分至县区,对于没有县区的市,增大了难度。建议五经普在清查阶段时,可以根据地址或者部门数据的经营地,把地址划分至镇街甚至村(社区)一级。或者参考“扫码读数”系统内的匹配地址码,将一些能区分至详细村的地址码补全。又或者开发一些可以让同级地址可以互换的权限。考虑到完成的目标单位数较多,同时没有县区的情况下,建议下放县级权限给镇街,能让镇街一级能查看各村的完成率和完成情况,能实时监控普查的完成率。另外,当普查员在软件或者系统中接收到任务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一些不属于本村或者外村的企业,建议新增市一级管理员或者镇一级管理员可以及时更改企业地址码的权限。

  (八)优化“一行两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普查工作。

  1.建议优化“一行两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普查工作。从国家局层面加大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优化指标设置,细化指标颗粒度。比如针对存贷款余额、保费收入、证券交易额等指标,一是考虑将目前在总部层级体现的数据分拨至各总部所在地区统计,客观反映各地金融总部企业发展的成果;二是考虑将上述指标设置细化到县区一级,更好满足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需要。该部分机构普查仍由“一行两会”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填报,由国家局逐级反馈。

  2.建议加强对“一行两会”监管之外的其他金融业的普查工作。从国家层面研究新设其他金融业或新兴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设置反映新兴金融行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该部分普查工作,建议由金融监管机构组织实施,向统计机构反馈。鉴于新兴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同时也建议国家考虑在经普之后,将新兴金融业报表制度纳入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范畴,以便及时反映行业发展现状。

  3.建议由金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普查时,由地方统计机构与部门联合对金融业普查数据进行会审,提升金融业普查数据质量。

  五、普查数据处理软件

  (一)关于如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对软件功能的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对于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中相同的指标,可由填报系统将经济普查已填报的指标自动摘抄至投入产出报表,不需人工重复填写。二是将摘抄数据设置为不可修改,以免因人为因素出现同一企业的同一个指标填报不同数据的情况。三是对于填报系统中的审核公式,应有详细的说明,以便企业或者基层统计机构审核时能找到问题所在,特别是跨表审核的审核公式,更要标注好表号等信息。四是将暂存报表的浏览权限开放给统计机构。在填报过程中,可能出现调查对象已填报部分数据却遇到填报困难,需要统计机构业务指导的情况。但统计机构人员无法通过系统浏览调查对象已填数据,无法更加直观地理解调查对象的填报困难。开放暂存报表的浏览权限有助于解决调查对象填报过程中困难。

  (二)优化单位清查、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等阶段软件构建和软件功能。

  1.贴合实际情况,提供历史资料进行参考。每一次普查绘图都是一次浩瀚工程,但往往普查结束,普查绘图就尘封谷底。建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普查绘图阶段,要提供四经普、七人普的历史普查绘图资料作为参考。同时,在普查绘图阶段加入智能手机绘图功能,推行现场核实绘图标注建筑物。

  2.指标填写设置智能推荐。指标填写智能推荐,主要可以应用在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的填写。在四经普数据采集过程中,普查对象主要业务活动填写出现多样化、模糊化的情况,导致在平台进行数据编码与审核时,未能全面准确对行业代码进行编码,一定程度影响后续的数据质量把控和数据分析工作。可在PAD采集系统中增加智能推荐功能,填写关键字即可推荐相关的主要业务活动和对应的行业代码,规范信息的填报。这一功能可极大程度增强主要业务活动清晰度,提高行业编码准确率,更好形成普查对象名录,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3.优化数据采集及处理系统。一是部分指标不应设置为必填项。例如,有部分单位采用移动电话联系业务和日常办公,而指标“固定电话”为必填项,导致部分单位无法填报。二是采集系统版本应尽早确定。在四经普期间,采集系统版本变动频繁,让基层无所适从。直至普查正式入户登记阶段,PAD程序依旧频繁变动。三是提高导航图精度,以便实地考察画图及普查区边界的划分。在四经普期间,提供导航图精度有限,地图上的参照物不足,尤其是偏远村镇很难找到参照物点,实地考察画图的方法费时费力,使得普查区边界的划分遇到很多困难。

  4.加强数据处理软件程序优化。建议借助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普查数据处理、专业统计数据处理的应用程序和软件开发,增强与国产操作系统的兼容衔接,确保大型普查、专业统计、政务办公、操作系统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安全。此外,清查和普查数据处理使用不同平台,不同操作系统使得业务人员不得不重新学习和适应新平台的操作方式,而且部门数据和省级导入的许多需核实数据都在清查平台,两个平台数据无法互通,无论是查询和标记都十分不方便。因此,要保证平台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将以往四次经济普查处理系统统一,实现历史数据的可查可追溯。

  5.力保普查平台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一是提前开发数据采集程序,及时下发处理软件。以往普查的程序都发布较晚,而且普查过程中不断改进增加补丁,造成了基层普查工作的被动。建议提前开发好数据采集程序、数据汇总程序,可以请国家局系统开发人员深入基层,与普查员一同入户,实地了解程度在具体工作中使用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系统,解决技术与业务不融合等问题,提前下发数据处理软件,便于基层普查员在试用过程中提前测试并根据使用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为提高后续普查工作效率打下基础。二是更换空间大、更稳定的服务器。以往的经济普查平台稳定性不够高,容易崩溃,建议定期升级维护数据库。

  6.完善多人同时开展一个区域数据采集情景下的数据同步功能。在数据采集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多人同时开展一个普查小区数据采集的工作情景,如果普查员不能实时了解到其他人员数据采集情况,可能会造成数据重复采集或漏采的情况。建议在软件功能设计时,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使采集终端能够实时获取到其它机器数据采集情况,出现重复时给出警告,并提示已由哪台终端完成数据采集,方便同组普查员相互协调工作。

  7.后台开发充分考虑没有县区的地市情况。从以往多次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来看,均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导致许多如查询、审核、汇总等工作大量堆积在市级,由于镇街级没有权限,无法有效便利参与相关工作,从而使全市数据处理工作效率无法提高。建议在开发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前期,通盘考虑,对不设县区的城市,通过将镇街级虚拟成县区级,或将特定镇街赋予县区级权限,实现相关数据处理功能,从而将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及时有效进行相关数据处理操作。

  六、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

  (一)从制度上保障“五经普”顺利开展,将不配合普查工作的企业或个体列为征信系统中的“失信”企业或人员。

  历次经济普查,普查员都面临被拒之门外的尴尬和被动,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除了加强宣传、完善扫码确认普查员身份等手段外,建议将不配合普查工作,经提醒后仍不配合或者违反“两防”工作规定的企业或个体纳入“失信”企业或人员管理,并形成制度,在今后一套表年、定报中参照执行。

  (二)按照调查单位比例设置优秀单位、优秀个人等奖项,同时除荣誉证书外适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按照历次经济普查的经验,调查工作开展难度和各级统计机构辖区内的调查单位数量成正相关。广东的调查单位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强,各级统计机构肩负的责任使命大,每个调查员负责的调查单位数量较多,建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在设置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奖项时,根据调查单位工作量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广东全国优秀单位和全国优秀个人数量,并明确对在经济普查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全国荣誉来之不易,相信每一个单位和个人会更倍感光荣,并化为做好今后统计工作的更强动力。尽管也许只是一张小面额的物质奖励,但也是对普查员辛勤工作付出的一种肯定。

  (三)2022年专项试点应当提前开展普查流程和程序相关测试。

  1.加大对完善投资收益增加值核算方法的研究。当前,除了保险业可以将投资收益确认为营业收入并计入增加值外,绝大部分行业投资收益在增加值核算时,均作为营业盈余的扣除项不予计入,对以资本作为主要要素投入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来说,当前的增加值核算方法存在一定低估现象。建议在完善投资收益分类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将非红利性的投资收益(如利息收入、股权溢价收入等)纳入增加值核算的可行性,更加客观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2.提前开展普查流程和程序相关测试。建议2022年针对投入产出调查、APP自主填报、规模以下单位抽样调查等进行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后,多收集基层意见和建议。在正式普查方案和采集程序确定前,由国家普查办组织召开基层座谈会(要有部分县区级、街道级代表),进一步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需要细化的内容及细化建议。  

  1.建议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参照国家统计局出台的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标准,对文化、旅游、健康、体育等新兴产业和以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为代表的“三新”重点行业进行行业归类和编码。

  2.建议增加建筑劳务分包活动的行业类别。由于建筑劳务分包公司采用清包工方式,企业营收以工程量进行统一结算价款,不适用于行业分类中劳务外包处理原则,故采用制造业外包原则来对该活动进行行业判别,该活动属于建筑业范畴,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无对应的行业分类表述。为此建议针对清包工这类型的建筑活动,在建筑业(门类E)中增加建筑劳务分包的类别,将该类活动类型纳入。

  3.建议优化对拍卖行业的行业分类。现行的行业分类,将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活动归入批发零售业中的贸易经纪与代理。实际上,从事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活动的企业,提供拍卖及相关服务,其收入来源主要为拍卖服务的佣金收入,不包含艺术品、收藏品本身的货值。基于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活动的经营模式,建议将该类活动归入文化艺术服务业。

  4.结合四经普登记结果,延伸细分行业中的“其他未列明...”,对于近几年涌现的新经济、新业态(如主播服务)中涉及的行业进一步细化。

  5.建议统一编制常见问题对照表。将特殊、易混、易错、鲜见的业务活动,统一进行标注,编制对照表,提高编码效率。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基层普查机构以及人员有所欠缺。县级普查中心为股级单位、镇(街)级政府暂未设立专职常设普查机构,同时基层统计部门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工作人员还身兼数职,职级过低的配置直接影响到普查工作的开展。对此,建议从上而下根据周期性普查和经常性调查需要,设置相当级别的常设普查机构,有满足普查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承担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任务以及日常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的情况清、数据准。



(作者:张汉杰 郑瑶 胡钰敏  作者单位: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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