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统计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统计工作动态
市统计局集中学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04 22:17:47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9月1日,云浮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云浮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康国球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市农普办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读懂吃透条例精神、统一业务标准、明晰工作规范,压实普查工作责任,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围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总则、普查职责、工作纪律等关键条款开展系统学习,重点围绕严禁篡改编造普查数据、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填报等规定细化讲解,进一步明确普查人员法定职权、数据报送纪律,切实增强依法普查意识、绷紧数据质量红线。围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核心要义、普查对象主体、五张普查报表等进行讲解,明确开展普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突出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各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推动农业普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突出业务能力提升,将培训作为农业普查一项全过程重点工作,精准设置培训内容,确保参与普查人员能力素质全面过硬。三是突出不折不扣执行方案,精准把握普查各项要求,全面吃透各类普查表式内容,熟练掌握各项统计指标口径、填报规范,明晰全流程质量控制标准与工作思路。四是突出营造良好氛围,认真策划实施好第十七届“统计开放日”和四农普集中宣传月,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五是突出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同时要做好数据处理使用安全,严格落实数据保密管理规定,全方位守牢安全工作底线。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0766-8988275   单位地址:云浮市政府大院北楼二楼   邮箱:yfstjj@163.com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