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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 日期:2018-07-02 17:38:3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水利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方针,着重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助力乡村产业兴旺,从治理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助力乡村生态宜居,从加快水利改革、促进依法治水助力乡村治理有效,从保障水安全、实施水库移民扶持助力乡村生活富裕上作贡献,为我市实施乡村发展战略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的要素支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主导,以加快水利建设和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不断激发水利推动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实现生态水利、绿色发展、人水和谐,为加快我市建设现代生态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统一思想,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水利系统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政策制定、要素配置、资金投入上优先考虑。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思路举措,补齐发展短板。坚持主动作为,以优化水资源管理、确保水安全和修复水生态为重点,提高乡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我市经济发展阶段特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2018至2020年,计划投入17.2亿元助推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其中,实施3宗中型灌区改造,计划改善灌溉面积15.2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8万亩;完成治理中小河流228.9公里,清淤疏浚河道201.7公里,新建护岸(岸坡整治)232公里;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实施罗定江(南江)、新兴江、南山河“一河一策”,协同推进“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面完成全市4810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全面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6-2018年)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推进集中供水全覆盖,改善20户以上自然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推进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带动84条移民村2.08万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围绕产业兴旺,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1.加快推进灌区改造。加快实施新兴县共成水库灌区、云城区小河灌区、罗定市引太灌区等3宗灌区改造项目,规划总投资2.13亿元,改造干渠总长111.99公里,计划改善灌溉面积15.24 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改造灌区范围涵盖14个乡镇,受益人口51.35万人,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粮食生产安全基础。
  2.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扎实推进农业节水行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喷灌、滴管等高效节水灌溉形式,通过实施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喷灌工程、微灌工程等,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助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8万亩,规划总投资4078万元。
  3.推进西江干流治理工程(云浮段)。全力推进西江干流治理工程(云浮段),争取在2019年上半年动工建设。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是省政府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其中云浮段计划整治堤段总长度18.21公里,估算投资8.06亿元。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堤防标准提升、加固达标、险工险段整治、涵闸加固重建等工程措施,并配套完善穿堤建筑物和管理设施,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沿岸城乡防洪抗灾能力,保障区域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围绕生态宜居,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河湖保护管理责任,系统治理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一是继续做好“河长制”各项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云浮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完善我市河湖基础信息,形成河湖信息一张图。二是加快出台“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推进相关专项行动的实施。三是加快落实湖长制,力争在2018年7月底前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四是全面开展河流水质断面监测,在全市跨县(市、区)、跨镇(街)河道共设立114个水质监测断面,为推进水环境治理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评提供技术依据。五是积极协同推进实施“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努力构建岭南特色平安生态水系,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5.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我市列入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规划治理任务,2018至2020年计划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3宗,完成治理河长188.9公里,规划投资3.32亿元,其中,新建堤防2.9公里,新建护岸200.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162.1公里。二是全面完成列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前完成余下的6宗项目,计划整治河道40公里,其中河道清淤39.6公里、岸坡整治31.5公里。通过以上项目实施,可有效解决农村河道淤积萎缩、防洪排涝能力降低、生态退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促进水生态修复,增强乡村防洪排涝能力。
  6.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到2020年底,计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逐步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新时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升级版,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流域水系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农业推广、人居环境改善,实现山青、水净、村美的目标。
  7.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三条红线”。大力抓好水资源节约保护,逐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对我市40个水功能区进行水质监测。到2020年,我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6.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7%,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
 (三)围绕治理有效,加强水利体制机制和执法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治水管水
  8.全面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罗定市完成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县改革任务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加快其余县(区)的改革工作,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市4810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等。到2020年,全面建立适应我市市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规范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9.进一步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力争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明确基层水利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理,确保基层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作用,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农民节水意识,促进农民用水观念的转变。三是引导用水合作组织和受益群众全过程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10.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涉水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促进我市河道管护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监管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村水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着力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努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水利法治保障。
 (四)围绕生活富裕,抓好水供给水安全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11.全面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一是全面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16-2018年)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饮水供给和卫生条件。2018年计划投入1.18亿元,新增改善农村安全饮水人口19.7万人。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行政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山区和人口分散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平原和丘陵区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二是全力推进我市“集中供水全覆盖”工作,规划新增投资0.28亿元,改善20户以上自然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集中供水覆盖率,到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我市2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改善农村安全饮水人口6.5万人。
  12.进一步提升农村三防应急能力。一是加快推进镇级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乡村三防能力提高,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镇级三防标准化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包括开展三防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三是组建乡镇(街道)、村(居)水利三防专家(简称“土”专家),纳入三防业务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土”专家在三防减灾工作的参谋作用。四是加强镇村三防应急抢险物资保障,在防汛重点部位、西江沿线重点工程以及南江、新兴江等沿线重点乡镇,逐步下沉配置编织袋、橡皮艇(冲锋舟)、救生衣(圈)、应急照明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为乡村防汛抢险提供相应保障。
   13.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结合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到2020年底前,计划投入5600万元,其中,投入2700万元建设水库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通过试点示范作用带动其它移民村开展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投入2900万元用于移民村改水改厕、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及文化室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84条移民村2.08万水库移民受益,进一步改善生活生产环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丰富移民文化生活,促进移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成立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各县(市、区)水务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行动计划,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统筹协调。市水务局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做好前期工作准备,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水务局要加快开展水利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为项目实施提前打好基础。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水利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查督办。市水务局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督导评估,成立5个督导小组,由局领导挂点,分别负责5个县(市、区)的工作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同时加强沟通交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水务工作实践,定期对水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情况进行相应报道,及时宣传行动的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工作经验和创新情况,营造乡村振兴爱水护水管水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云浮市水务局 2018年7月2日印发

关于印发《云浮市水务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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