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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云浮市水务局政法科 日期:2026-01-21 10:46:48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浮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战略,结合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水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在全国2021-2025普法规划中期表现突出,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1名同志在全市“综合查一次”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嘉奖奖励;在汛期面对“蝴蝶”等9个台风及14次强降雨的严峻考验,我们依法科学防御,取得了防灾减灾的良好效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扎实履行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一是带头领学铸忠诚。坚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和“必修课”,先后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党组扩大会议45次,带头宣讲法治课,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专题培训8次,连续三年实现全局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双百”目标。二是统筹谋划抓落实。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三是督促班子共履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法治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被追责的情况。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凡是出台规范性文件、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等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局党组会议或者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202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决策或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二是建立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决策、决定的合理性、合法性提供法律保障。2025年,法律顾问就我局咨询问题出具法律意见33份。三是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通过细化台账、分类施策、联动执法、持续跟进等方式,克服项目历时久、主体变更等困难,5宗项目欠缴款项已全部追缴到位,征(追)缴完成率达100%,有效维护了水土保持补偿制度的严肃性。四是全面推动水资源费改税工作落实。我局积极联合市税务部门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召开全市工作推进协调会议,指导我市所有取水户按时申报水资源税,构建两部门信息核查机制,分类表定期(每月、每季度、每年)核查水资源税申报取用水量,及时核查疑似问题,达到了应收尽收的效果,确保我市水资源费改税改革顺利实施。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根据我市水利事业发展需要,我局依法定程序对《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份。六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水务职责职权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在云浮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2025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36宗,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公示。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中涉及水利的审批事项全部为即办件,2025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3宗,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全面推行网上审批。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力争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实现100%网上申报、100%即办。三是持续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闭环。2025年4月,我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联动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确保招标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四是推进“综合查一次”。目前我局有5个事项列入全市五批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我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通过跨部门协同与清单化管理,将水务检查事项系统整合,牵头开展林区采伐林木、坡地植树造林(种植经济林以及中药材)的检查,配合开展矿山企业、房地产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2025年,我局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监督,持续推动水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运)河砂、云浮市渡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铁沿线路外水环境综合提升等各类专项行动5次,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二是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公安、海事、交通、肇庆水利、肇庆海事及梧州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西江干流联合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行动等各类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33次,共同打击跨区域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流域整体治理效能。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考核,确保水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5年以来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30余次,抽取评查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案卷76宗,组织100余人次参加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培训。四是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云浮市生态警务联勤共治协作工作机制》《云浮市生态警务联勤共治协作工作制度》,推动出台《云浮市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生态治理共同体。加强综合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累计派出检查组69个,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次,排查隐患57项,并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已基本构建“六项机制”的工程数量853个,占比为96.60%,推动全市168宗水利工程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水利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水利各项事业扎实开展,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成功防御了“蝴蝶”等7个台风及14次区域性暴雨过程。特别是落实“456”水利预警机制,在加益镇强降雨中提前1小时预警,成功转移112人,实现人员零伤亡,被列为广东省5起山洪灾害防御典型案例其中1起予以通报表扬,并获水利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二是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小水电生态流量达标评定工作,强化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生态流量持续达标。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0宗,接收设施验收材料报备72宗,监督检查项目58个,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防护措施,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三是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推进碧道和幸福河湖项目建设,新建碧道25公里(省年度目标16公里),落实河湖常态化管护,全市共清理河道长度986.34公里,有效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改善了河湖水生态环境。新兴县大南河成功入选全省仅有的2个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之一,探索出“系统治理+文化赋能”的山区河流治理模式,为全省提供了“云浮经验”。四是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公正。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守法,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承办的10件人大建议和3件政协提案全部实现100%满意办结。    

(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性法治建设环境。通过开展水利普法宣传,引导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普法学习借助“12.4宪法宣传周”的契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使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普法形式多样化。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进学校、进企业普法活动,并结合水资源费改税征收工作的开展,我局联合市税务局举办“节水护源 绿色发展”可视答疑直播活动在云端火热开播,直播活动点赞量达5.2万次,获得中国报道网、光明日报、中国网、中国税务报、南方+、羊城晚报、云浮融媒等多家媒体的报道,有效提升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三是普法工作取得好成效。在2021-2025普法规划中期表现突出,我局获得全国2021-2025普法规划通报表扬。涉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市政府规章《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切实为我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营造良好水利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

(一)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化解涉水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整体法治素养与新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保障能力仍需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全局仅有2名法律专业人员;水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仍存在短板,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三)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仍需扩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多依赖传统形式,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涉水法律法规内容了解不足,涉水违法乱象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履行好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信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执法效能。聚焦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四乱”等重点领域,推进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争取财政支持改善执法装备,探索“互联网+监管”执法新模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升级,提升企业办事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持续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创新普法形式,营造共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广泛开展“以案释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普法,对新出台的《云浮市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等水利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好水利法治故事,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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