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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政法科 日期:2024-01-12 10:03:59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大力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扣省“851”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深入推进水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时代云浮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水利建设全过程,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水利建设各项任务指标,扎实践行法治水利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开展督导检查。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全面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和政策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将学法普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涉水法律法规2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推进法治建设2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2次。

(二)推进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加强我市水法治制度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并提请市政府批准印发了《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委托华南师范大学云浮地方立法基地开展起草草案,依照有关立法工作规定完成立法调研、征求公众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局内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局班子集体审议等立法程序,并送市司法局审查。经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形成了送审稿,于2022年12月16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2月28日,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印发《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的请示,2023年3月1日,云浮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该办法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整体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地方性规章法律保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制定印发《云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4.0版》,审批时限由过去的21个工作日缩减到18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中涉及水利的审批事项全部为即办件,承诺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

2.简化申请材料。按照“申请材料、各类证明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全面落实“免证办”服务;凡行政机关可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管理,且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凡属行政机关内部产生的,通过内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3.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依据建设项目申请的实际情况,扎实推动网上办理。以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力争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我局所有审批事项100%开通了网上申报通道,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不涉及特殊办理环节,均当场受理,加快建设项目的尽快落地。

4.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我局制定的《云浮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满意度调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日常业务的廉政监督,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管联动,各科室各尽其责,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

5.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根据市的统一部署,修订完善全市水务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技术审查类事项办事指南,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市工建系统上全面推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采用电子证照发证。

6.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制定并印发《云浮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按照本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频次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2.制定并实施《云浮市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主要检查涉及水利在建在管的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例行巡查等,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03宗(次),全部通过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进行操作录入;其中,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1份,已在限期内完成改正;发出监督检查意见3份;立案处罚案件1宗,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3.开展全市水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推动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涉水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水资源、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水务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了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1月2日至4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水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活动,对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经自查,我局办理的行政检查案件,案卷检查主体正确,行政检查依据正确,程序规范,检查种类和适用水法规依据准确,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所有办理检查案件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5.开展打击非法采(运)河砂、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60次,出动执法人员665余人次,出动船艇42艘次,出动车辆76车次,均未发现有涉嫌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违法行为。其中,2023年11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用砂企业2家次;12月14日,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专项联合执法巡查行动,重点检查河道水域涉及违反防洪、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运输船舶4艘次。

6.开展云浮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水务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云浮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9月28日召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同时召开了多部门联席会议,对相关线索摸排工作及西江码头整治情况进行研判分析。11月14-15日,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监督检查。2023年,全市水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21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7车次,出动船只45艘次,巡查河道长度52577公里,扣押运输车辆(含拖拉机、货车等)5辆,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宗,罚没金额6万元。

7.开展我市水务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开展行政执法、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的过程中,坚持打宣结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向群众派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及水事法律法规宣传册,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参与水事活动,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共创平安美好水事环境。

8.切实抓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执法方面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7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80项,已完成整改77项,正在整改3项。

(五)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性法治建设环境

1.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印发并实施《云浮市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云浮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方案》《云浮市水务局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等文件。

2.积极组织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务普法。一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交流互动、大屏幕播放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普及节约用水的理念和知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市民和用水户对依法治水、节水护水的认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二是普法“六进”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先后4次进校园、2次进企业(工地)、2次进社区开展水务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涉水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内容进行宣讲、咨询,引导公民、学生遵纪守法,为推力云浮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贡献力量。三是局主要领导主持举办贯彻落实《云浮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宣讲专题会,对《办法》的起草过程以及《办法》中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在局官方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宣传。

经过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普法办公室组织现场考察、网上投票、公开评议等考评,我局在2023年云浮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评“优秀”等次。

3.以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为契机,促进水务工作上台阶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办字〔2023〕14号)要求,我局承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共4件,其中,主办人大建议2件,会办政协提案2件。为切实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办理2023年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所有建议、提案都在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成并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认可。

4.组织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7月20日-21日,我局举办了全市水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市水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培训。通过授课,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六)代表市政府办理陈坚强等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及实施做好赔偿磋商等有关工作。

2021年12月13日与陈坚强、陈炬华、欧仕豪、欧立燊、欧焜成、李俊威、欧荣龙等七人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同时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也已作出了裁定;由于陈家锐、欧绍全、欧万有三人以没钱赔偿为由不愿意接受赔偿磋商,我局已经委托律师对这3人提起民事诉讼。目前,三宗诉讼案件均已判决,维持了市水务局的诉讼请求。当前,我局办理该案的程序已全部完成,正在办理结案相关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繁重的执法任务与现有的执法队伍建设不相适应,难以高效履职。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对“粤执法”未能熟练操作运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局的重点工作,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涉水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利工程监管。

(四)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面对面普法活动。

(五)加强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快对群众投诉举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办进度。加强水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提高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办理涉及水违法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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