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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7 15:16: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8〕73号

处罚名称:

关于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案件

处罚事由: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300192388651J

法人:

龚建成

处罚结果:

罚款3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7/1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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