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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城区罗沙吴祚飞石材厂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19 16:37: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8〕56号

处罚名称:

关于云城区罗沙吴祚飞石材厂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的案件

处罚事由:

该石材厂石材加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防治设施未依法验收,石材加工项目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祚飞(云城区罗沙吴祚飞石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2523******** …

法人:

吴祚飞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9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4/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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