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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金花(云浮市云城区新丽晶大酒店)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07 15:14:00   信息来源:本网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8〕9号

处罚名称:

关于廖金花(云浮市云城区新丽晶大酒店)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案件

处罚事由: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二章?3.4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廖金花(云浮市云城区新丽晶大酒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530260006381 …

法人:

廖金花

处罚结果: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8/02/0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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