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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新丰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6-12-27 09:32: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629

处罚名称:

关于云浮市新丰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案件

处罚事由:

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

处罚依据: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第14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立即改正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新丰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53007783030965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6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6/08/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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