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关于云城区艺名汽修厂未依法报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17 09:48: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7〕87号
处罚名称: 关于云城区艺名汽修厂未依法报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案件
处罚事由: 未依法报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该汽修厂依法备案环评登记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城区艺名汽修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5302MA4WAWHL5N        
法人:  
处罚结果: 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7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11/17
备注: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