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淘汰国四非营运类中重型车辆后新购置新能源货车补贴申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20:32:05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要求,我市正有序开展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截至2026年2月12日,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状态为“待终审”或“终审成功”的淘汰国四非营运类中重型车辆后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所需资金已超本轮专项补贴资金总额的90%,资金即将使用完毕。
为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5日0时起,我市暂停受理淘汰国四非营运类中重型车辆后购买新能源货车的更新补贴申请。
二、对2026年2月15日0时前已提交的有效申请,严格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以平台系统记录的申请提交时间为序,依规审核、依次发放;超出资金总额部分,不再予以发放。
三、本次仅暂停上述国四淘汰后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淘汰国三车辆后购买新能源货车更新补贴、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仍按规定正常受理申请。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766-8828806。
特此公告。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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